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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都更危老 | 2020-11-11 | 人氣:474

內政部今(10)日正式公告實施危老容積獎勵辦法修正,針對面積200平方公尺(約60.5坪)以下,客觀條件已無法整合更大面積的小規模基地,提供額外2%容積獎勵,鼓勵小基地加速重建。

官員表示,新辦法即日起適用,若先前已送件,而地方政府尚未核定,原則上仍可向地方政府申請改用新辦法計算容積獎勵;若地方政府已核定,其實也可撤案重送以適用新法,不過就必須考量時間成本、是否影響時程獎勵等問題。

舉例而言,若一處200平方公尺以下的基地,今年5月前已核准在案,現在想改採新的容積獎勵辦法,其實未必划算。由於5月前的時程獎勵為10%,現在時程獎勵降至8%,儘管再加上小基地容獎2%,加起來也是10%,且重新送案又徒增時間成本、行政成本,建商或地主可依自身情況審慎評估。

依據新版危老容積獎勵辦法,新增小基地周遭建築屋齡若都是30年以下的年輕建物,表示客觀上難以整合更大面積,此時才可獲得額外的2%容積獎勵;若周遭仍有30年以上的老舊建築,將無法得到這項容獎,但可考慮整合更大面積,來取得規模獎勵。

官員表示,建商或地主遞案申請危老重建時,原本就須附基地及鄰近基地資料,對民眾而言,新作法不會造成任何負擔;地方政府對新規也樂觀其成,可加速小規模基地重建。

危老條例今年修法通過後,10%時程獎勵屆期,改為採取時程、規模雙軌制。時程獎勵方面,危老條例施行第四年起逐年依序採8%、6%、4%、2%、1%,直到施行第九年歸零;規模獎勵則是針對達200平方公尺以上基地可得2%,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再加碼0.5%基準容積。且時程加規模不超過10%。

如今除了時程、規模獎勵外,營建署再納入小基地2%獎勵,不過必須符合客觀條件,並非所有面積低於200平方公尺的基地都能適用。

經濟日報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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