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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大小事」目錄
4-6 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1. 交易安全篇
1-1 成屋履約保證,確保交易之價金安全!
1-2 『斡旋』&『要約』傻傻分不清?
1-3 不定期租約,不靠譜!
1-4 不動產詐騙預防_沒收到錢,房屋卻被過戶了…
1-5 新房東要求重新訂立租約,能拒絕嗎?
1-6 「審閱期」與「猶豫期」的不同在哪裡?
1-7 權狀在手房子也被盜賣~用「地籍異動即時通」可預防
1-8 建物謄本怎麼看?
1-9 哪些文件必需由不動產經紀人簽署?
1-10 預售屋實價登錄2.0
1-11 不想買了,斡旋金會被沒收嗎?
2. 房地稅務篇
2-1 列舉「房貸利息」可省綜所稅
2-2 騎樓是否要課徵房屋稅?
2-3 印花稅節稅方法報你知!
2-4 生前「贈與」還是死後「繼承」那個較節稅呢?
2-5 換屋族重購退稅 新舊制大不同
2-6 房貸利息列扣 六點不漏
2-7 自住換屋善用重購退稅
2-8 年度中房屋買賣移轉過戶,房屋稅應由誰負擔?
2-9 房地分屬兄妹所有,是否可適用自用地價稅?
2-10 年中買賣土地,當期地價稅由誰繳?
2-11 重購退稅是退哪些稅?有差異嗎?
2-12 拋棄繼承前宜三思
2-13 一張圖搞懂土地增值稅優惠~換屋族必看
2-14 房屋稅自用住宅,稅率較優!
2-15 大額捐款給寺廟竟被課贈與稅?
2-16 田僑仔注意!繼承農地 免遺產稅5要件
2-17 地價稅常見踩雷類型
3. 房地合一稅
3-1 一張圖看懂 房地合一新制、舊制與1.0、2.0
3-2 房地合一稅,小心5地雷
3-3 一張圖看懂房地合一申報7步驟
3-4 預售屋紅單轉讓,如何申報房地合一稅?
4. 其它
4-1 租賃專法係蝦米?
4-2 成人,18歲? 20歲? 究竟幾歲能買房
4-3 什麼是「農育權」?
4-4 牢記!實價登錄這5大眉角,免當買房冤大頭!!
4-5 小車位 大學問
4-6 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4-7 什麼是「分管契約」?
4-8 如何申辦「海外授權書」
4-9 如何看懂地籍圖?
4-10 違章建築不因繳納房屋稅變成合法房屋
4-11 是什麼未保存登記建物?
4-12 未保存登記的房屋如何辦理繼承?
4-13 普通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有何不同?
4-8 如何申辦「海外授權書」
不動產大小事 ====== ![](https://i.imgur.com/7029eEh.jpg)
土地或建物所有權形態有「單獨所有」及「共有」之分,而共有又可分為「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
**✅
分管契約的定義
** 指共有人間對於共有物使用、收益、管理的約定。各共有人間可以契約約定由其中一人使用、管理共有物,或約定各共有人分別管理共有物的特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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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契約對受讓人的效力
** 分管契約屬於債權契約,原則上只有當事人受到約定內容的約束。 但分管契約有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則可以對應有部分的受讓人或取得物權的人,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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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契約之登記
** 即「共有物使用管理登記」,共有人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後,登記簿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記明收件年月日字號及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內容詳共有物使用管理專簿。
![](https://i.imgur.com/U7wR7ln.jpg) ![](https://i.imgur.com/q7mAood.jpg) ![](https://i.imgur.com/A8Dsns2.jpg) ![](https://i.imgur.com/NmxTqRo.jpg) ![](https://i.imgur.com/hlKUzTg.jpg) ![](https://i.imgur.com/IKMyUd7.jpg) ![](https://i.imgur.com/FNqhcrL.jpg) ![](https://i.imgur.com/4AHU1PC.jpg)
**■分管契約對受讓人的效力**
◎
已登記者:拘束應有部分之受讓人。
◎
未經登記者:
1.
受讓人**知悉**:受拘束。
2.
受讓人**不知**其情事:不受拘束。
![](https://i.imgur.com/IYD5JzG.jpg) ![](https://i.imgur.com/sgqtART.jpg) **【延伸閱讀】**
**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農地,簽訂分管契約後不得重新協議規避原已確定之違規區域**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移轉與自然人時,檢附農業主管機關6個月內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以下稱農用證明書),得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農地為多人持分共有,有部分面積違規未作農業使用,為維護其他共有人之權利,未違規之共有人得於申請農用證明書時,檢附全體共有人簽署之分管契約書圖,供受理機關就申請人分管部分查核是否符合農業使用認定標準,惟經確認核發農用證明書有案者,即不得以重新協議之分管契約書,規避前次分管契約書已確定之違規使用區位及其分管之共有人間權利關係,再次申請農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財政部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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