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捐贈市府完成且供公眾通行之私設通路得否適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發文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發布日期:111年09月28日 ‧發文函號:營署更字第1111193280號函
‧重點摘要: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明定,建築基地自計畫道路及現有巷道退縮建築予以獎勵,故若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定屬臨接現有巷道,自得依獎勵辦法規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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