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選舉流程─115位樞機主教可投票,獲2/3以上(77票)票數可當選
教會的選舉教宗會議有關程序,會按照若望保祿二世一九九六年最後修訂的宗座憲章進行。按規定,選舉教宗會議的首日會議上,只會進行一次保密投票,之後每日的一早一晚,舉行兩次投票(全日四次);除定期的休息外,投票會一直進行,直至選出新任首牧。
只有八十歲以下的樞機才有資格在選舉教宗會議中投票,此舉是為免年長的樞機再要負起這重大的責任,超齡的樞機不會進入西斯汀教堂。理論上,任何已受洗的男天主教徒皆有資格當選為教宗,按現時教會法,當選人就職前必須先祝聖為主教。但實際而言,從十五世紀開始,投票者都只會選擇樞機為教宗。
選舉教宗會議每次投票時,會由兩名禮節司準備及分發選票;只有禮節司和其他少數人士,可以在會議期間留在西斯汀小堂。
會上,樞機會抽籤選出九名有投票權的樞機;三名負責監票;三名權充聯絡,為因病留在聖瑪爾大宿舍的樞機收集選票;三名負責覆核監票工作。
選票為長條形,上半部印有拉丁文字句「我選舉為最高首牧」(Eligo in Summum Pontificem),下方之空白部份用來寫上被選者的名字。
當所有非樞機的教會人士離開西斯汀教堂後,樞機便隱密地填寫選票,並把它對摺兩次;期間,有關人士會收集患病樞機的選票,帶回西斯汀教堂。
之後,每名樞機步上祭台,舉起摺好的選票,好使大家能夠看見,並大聲宣誓:「我呼求上主基督,我的審判者為我作證,我投票選出那位我認為在天主面前應被選拔者」。然後,他將選票放在一個盤上,傳統上是一個聖體盤,接著將選票滑落一個容器中,傳統上是一個大的聖爵。
投票完畢後,首名監票員會將容器搖晃以拌勻選票。之後他將選票移到一個新的甕內,點算選票數目和選舉人數是否相符。
隨即進行唱票。三位監票員逐一檢視選票,最後一名監票員讀出選票上的名字,使所有樞機都能記錄選舉結果。最後一名監票員以針從「我選」的字上以線穿過每一張選票,使其能夠縛好。
當所有名字被喊出後,便會計算是否有人獲得勝出所需的三分之二大多數票,或在密會後期更改規定的過半數票。覆核人然後覆核監票人的工作以防出錯。
此時,所有樞機在投票期間寫下的筆記將被收集,並連同選票燒毀。如在早上或晚上的第一輪投票沒有決定性的結果,隨即展開第二輪投票;投票的筆記和選票會在早上和晚上一併燒毀。
當樞機舉出新教宗後,選票會即時燒毀。按傳統,乾燒選票或加添化學品會放出白煙,表示己選出教宗;否則就會在燒毀選票時加入濕禾草或其他化學品使其發出黑煙,表示仍未有結果。本屆選舉,教廷還會在選出新教宗後響鐘,告知梵蒂岡的信眾。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對選舉過程最明顯的修改是,在多次投票不果後,可選擇簡單多數票的方式,取代三分二多數票的要求;這大大提高選出教宗的機會。三分之二多數票的規定,將用於第一階段的會議:三日的投票,之後暫停一日,之後每七次投票停一停,再七次停一停,之後再七次投票。
至此,若仍未能選出新教宗,會議大約也召開了十二至十三日,這時樞機可透過簡單多數票決定,是否改以簡單多數去選出教宗,及可限定由得票最多的兩人中選出教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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