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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哭鬧、好動,竟是因為3C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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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1
2015-01-24 11:26:13


台灣自2015年7月開始,將要求3C產品的廠商對於小於2歲嬰幼兒要加註警語。事實上,美國早已注意這個議題,他們在室內照明設備的檢測上,對於小於2歲嬰幼兒有安全上的嚴格規定,也有嚴格的限制。

總括而言,小孩子過度使用3C產品並不合適,尤其是小於5歲,至於2歲以下更應禁止。最近已有學校倡導帶平板去上學,不用背書包,以為這是一種科技的進步。不背書包對小孩生長發育或有助益,殊不知整天使用3C產品來學習,反而對幼童眼睛將造成長遠的影響。

從眼科醫師來看,理由有五:

1.小兒視力越用越明:剛出生的嬰兒視力為0,3個月後約0.1,一歲時視力約0.3,二歲時達到0.5,至六歲時成熟至1.0。這代表嬰幼兒多鼓勵使用眼睛是好的。

但是卻要「正確不過度」的使用眼睛,如何才能正確且不過度?營養均衡最重要,讓眼球健康成熟發展,但是在發育成熟前的過度時期,應該要重視眼睛的保養,避 免傷害。正確的嬰幼兒眼睛使用,是指眼睛有「變焦變距離、轉動變方向」,但是不能光線「能量過強,時間過久」,有適度的中場休場是必須的。

小孩子看3C產品,眼睛的使用是固定在面板上,沒有變焦,沒有轉動,而且光線過強,時間過久,缺乏休息,這樣對嬰幼兒非但沒有幫助,反而是一種傷害。

2.小孩子肌肉功能尚未成熟,表現在眼睛就是眼內調節對焦的睫狀肌功能較難控制。

小孩子看近時,睫狀肌收縮快速能迅速對焦,能力較大人更為強大,看得更近;但是相對的睫狀肌放鬆不易,這時就容易造成假性近視,而且睫狀肌無法放鬆,造成肌肉僵硬而充血,這時由於肌肉因僵硬而疲憊,將會造成眼睛的過度肌肉使用,通常就是指痠麻脹痛。

這時由於表達方式的偏差,小孩子會有一些非典型性的表現,例如易怒、哭鬧、睡不好、不專心等的行為。統計上小孩出生後,約為遠視125度,之後遠視度數下降,至5、6歲時度數消失。

如果小於5歲看平板過久,造成的假性近視,將因年齡漸增,遠視度數下降,近遠視無法抵銷,情況將更為嚴重。

3.小孩子水晶體清澈透明,而且瞳孔較大,容許大量光線進入眼底,以輔助視網膜的發育成熟,但相對的也就無法抵抗慢性過量的光線傷害。這時就會造成光線過度持續吸收,使得水晶體因為受光能量增高,以致蛋白質變性,這時就會因為混濁而影響視力。

另外因為水晶體清澈,也不能有效阻擋光線再更深入的進入眼底,就會造成視網膜傷害。

4.眼底黃斑部需要光線來形成影像,而小兒更因如此而促使視網膜成熟,眼球對光線可說又愛又恨,牠必須像綠色植物一樣有保護機制,此保護機制是依賴黃斑部上的葉黃素,以便中和光線中的強藍光。

但是由於葉黃素人體不能自行製造,一般嬰幼兒尤其2歲以下,除了懷孕末期取自母體以外,也依靠生產後母體乳汁來提供。所以可以說2歲以下幼童,甚至5歲以下,黃斑部葉黃素的量,將不足以有效抵抗慢性長時期光線的照射。

使用3C產品日久,將會造成幼兒視力發展的受損。

5.腦部精神症狀:過度3C產品的使用,不論睫狀肌的僵硬麻痺,造成的眼睛痠麻脹痛,或者強光進入眼底,黃斑部的光化學作用,間接都會引致嬰幼兒腦部的一些精神反應。

一般來說,這叫做「眼腦交互作用」,長時期來看,嬰幼兒脾氣暴躁、精神無法集中、好動、不合群,甚至睡眠品質不良等現象,都可能與此有關。

3C不宜為5歲以下小孩的學習工具

小孩子的眼睛和大人相比並不是比較小顆而已,事實上小孩子的眼睛發育並未成熟,所以完全以3C產品做為學習的工具並不合適,尤其是5歲以下的嬰幼兒。


轉載:康健雜誌Web only 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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