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置產亂象多,內政部上周也發出警訊,並提醒國內房仲業不論銷售國內或國外房產都要受國內相關法規管理,專家表示,除了靠政府監管房仲業者,由於目前尚有「非國內房仲業者」來台銷售海外房產,民眾投資前更要「停、看、聽」。
近 年海外房地產當道,大批業者發現商機,紛紛投入海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但業者良莠不齊,甚至造成市場亂象,內政部上周更透過媒體提出警訊並指出,房仲 業者銷售海外房產也得受國內相關法規約束,除了可以收合理的房仲,不得再收取差價,且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等,若有廣告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內容,最高可 處以2,500萬元罰鍰。
不願具名的海外置產專家指出,目前從事海外置產的還有一些是「非國內房仲業者」,其實是不受國內相關法規的規範。另外,海外置產相較在國內買房複雜 多了,尤其所有的文件都是「外文」,民眾較無法清楚了解到合約內容,因此,到海外買房投資更要特別謹慎小心,除看房產增值潛力、租金投報率之外,更要評估 「轉手難易度」。
除了國內房仲業要受國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平法及消保法等規範,因為還有更多「化外業者」不受法規約束,房產專家說,在主管機關未制定出完整規範外,想到海外置產的民眾還是要靠自己。
亞太國際地產就歸納出海外不動產交易值得留意或較易出現爭議之處,包括房仲業者沒有作產權說明書、無專業的翻譯服務,合約內容未充分解釋。業者雖標榜不收服 務費,但實際上卻「疑似」賺取價差。購屋價金未直接入建商戶頭。無輻射、海砂檢測。海外未設實體公司、海外沒有合法營業證照,包括經紀人執照、代租管售執 照。
日本信義社長何偉宏表示,海外購屋的相關稅務複雜,購屋前諮詢、稅費試算十分重要,建議客戶應向取得日本當地合格證照的仲介經紀詢問,必要時請日本當地的稅理士協助評估,詳實了解法令規定及特定的優惠減免措施以進行節稅規畫,為海外置產做好更周全準備。(工商時報201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