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鼓勵老舊公寓增設無障礙電梯,營建署長許文龍昨天表示,未來擬再進一步鬆綁鬆法規,針對一樓佔用法定空地的違章建築,會同地方政府拆除,若同意拆部分違建者,在合法情況下同意重建修復。
除 了法規之外,內政部也擬妥了相關財務計畫及辦法,爭取明年起先以公務預算編列2千萬元,針對老舊公寓裝設無障礙電梯,每案補助45%,但上限116萬元, 住戶自籌55%,待房地合一課稅挹注住宅基金後,預計10年內動支住宅基金補助至一萬件,可能斥資將近100億元,以五樓以下的老舊公寓優先,補助將會陸 續到位。
內政部基於我國人口老化,積極推動無障礙住宅。許文龍表示,我國民國107年邁入高齡社會,目前全國五層樓以下住宅約581萬戶,約占總住宅數量的70.45%,而有老人戶籍佔全國總戶籍補助約26.57%。
許文龍說,政府推動老舊公寓增設電梯,法律已解決兩項,只要戶數二分之一同意就可以增設電梯,且附設電梯免計入建蔽率。
此外,內政部還要進一步鬆綁,針對一樓佔用法定空地之違章建築已邀集地方政府研商,違建佔用可增設電梯空地的部分予以強制拆除,但同意拆除部分違建者,准予在合法情況下重建修復。
但若不同意拆除違建者,可透過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仍無故拒絕同意拆除者,地方政府可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認定,如屬既存違建影響公共安全者,訂定拆除計畫限期拆除。(工商時報201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