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和消保等單位推動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甚至列載於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但缺乏強制規定,易使良法美意斷鍊,讓消費者失去保障。
依銀行業界目前收取信託服務費用,在買賣金額的萬分之5到6,換句話說,以一筆1千萬元的購屋案,信託費用約5千元到6千元,如果由購、售雙方分攤,只須負2500元至3000元,別輕易放棄。
不過,在消保官調查和受理爭議案件中,購屋人提及建商提出「交付信託,須加付5%費用」,不管有心或無意誇大,易讓購屋人卻步,最後放棄交付信託契約,也失去履約保證的保障。
消費者如簽約信託,別忘了索取銀行名稱、帳號、密碼,消費者可進入查看,繳交的每筆錢是否進入銀行專戶?銀行熟悉房地產交易流程,也會協助把關,避免遭到提領,收到購屋款也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讓購屋人對資金流向有透明訊息。
畢竟,購屋是人生大事,有的人奮鬥一生,只為能拚得一棟房子,台灣房價偏高,建商擁高社經資源,也熟悉及掌握房屋交易流程,購屋人相對弱勢,亟須給予保障,勿讓「契約自由」成了規避信託巧門,採強制措施,讓履約保證機制不致斷鍊。
聯合報201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