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房屋稅統計出爐,扣除企業及機關團體,全國有4851人囤屋10戶以上,其中最愛囤的是新北市人,有1229人持有10戶以上。
統計也指出,全國每戶房屋稅稅額多在2001元至4000元間;有2988戶個人或法人,104年房屋稅超過100萬元。
根據房屋稅條例,房屋稅的計算,是由「房屋評定現值」乘上「房屋稅率」所得出的金額。其中稅率部分,住家用房屋最低為1.2%,最高不得超過3.6%;非住家用房屋,則依是否作為營業使用,最低為1.5%,最高不得超過5%。
為兼顧自住民眾居住需求,減少重稅衝擊,房屋稅條例明定,個人自用住宅房屋稅可享1.2%最低稅率,上限3戶以內,持有超過3戶者視為非自用住宅,稅率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最高不得超過3.6%。
根據5月剛繳完的104年房屋稅統計資料顯示,全國房屋戶數首度破千萬戶,比103年成長2.36%;房屋面積增加了2.11%;稅額增加了7.66%。稅額增加最多的是台北市,其次是金門縣。
總計全國持有房產共約852.14萬人中,757.62萬人是僅持有一戶,超過99%持有戶數在3戶以內,皆適用1.2%的優惠稅率,僅不到1%是持有超過4戶以上的房產大戶,其中持有10戶以上的「超級房產大戶」有4851人。
近年各地方政府推動稅基合理化,依照房屋稅計算公式,若地段好、房子新、非自用,又是囤屋族持有,房屋稅就會比較高。
以位於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的15年30坪(約100平方公尺)公寓4樓為例,房屋標準單價為每平方公尺2280元,乘上路段率230%,房屋評定現值為52萬4400元,乘以1.2%的自用房屋稅率後,應繳房屋稅為6293元。
在北市提高房屋稅稅基,將路段率調高為240%後,由於該房在2014年7月1日前取得使用執照,仍適用舊版房屋標準單價,去年房屋評定現值增為54萬7200元,扣掉房屋折舊,應繳房屋稅為6500元,較前一年增加207元。
聯合報20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