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地價大漲,衝擊國有地上權招標,財政部急開藥方,擬將地上權年租金從完全與公告地價連結浮動,修正為「部分固定、部分浮動」,提高投資風險可掌控性。
據悉,全案上周四已報部核准,將再修正相關要點,預計10月中旬推出的第4批地上權案即可適用,新制已確定不溯及既往。
財政部國產署表示,今年公告地價平均調幅逾3成,使國有地上權案年租金跟著水漲船高,影響業者投資意願。蒐集各界意見後,定調未來地上權租金將採「部分固定、部分浮動」制,即將地租分拆成兩大部分,一是按決標當年度公告地價計算,另是按地價稅調幅進行調整。
依現行《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規定,地上權地租以土地申報地價年息1%至5%計算。未來採用新制,以地租年息率3.5%為例,其中2.5%按決標當年的公告地價估算,此部分為固定價格;另1%地價稅,則隨公告地價逐年浮動。
國產署解釋,新、舊制最大差別在於,可降低公告地價逐年調整所帶來的投資風險,避免長達50年或70年的地上權案,年租金不斷隨公告地價調整而變動。比起維持現制或訂定年租金上限等方案,更有利於降低投資風險。
據指出,新制方案已獲核准,最快9月中旬可完成作業要點修訂並上路,10月推出的今年第4批設定地上權招標案,即可適用新制,同時也確定新制將不溯及既往。
至於今年前3批的標案,國產署共推出33宗標案,僅標脫6宗、標脫率18.2%,權利金收入也遠低於預期,全年目標預算數為30億元,但是官員坦言,要達標「相當不樂觀」。
尤其第3次的10宗標案上演掛蛋、零標出的罕見戲碼。
官員表示,應是開標日訂為8月22日,正逢地上權租金案研議調整之時,加上新制不溯及既往,推測業者欲等到新方案確定後,再行投標所致。
(工商時報2016/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