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買賣糾紛頻傳,北市地政局修訂「預售屋管理暨聯合稽查作業要點」,昨起上路。即日起,建商針對契約可填寫「自主檢查表」,交由地政局、公會審查,但不具強制性。優質建商名單將公布於地政局網站,讓民眾「一目瞭然」。
民眾買賣預售屋,內政部雖頒訂「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但地政局表示,買賣契約書都由建商擬定,有些事項未完全記載,造成購屋糾紛。
地政局去年稽查預售屋銷售,買賣定型化契約全數不合格,其中又以「違約之處罰」、「通知交屋期限」違規占大宗。地政局說,建商違規雖可裁處3萬至30萬元,但因有一次限期改善機會,造成違規問題一再上演。
新版「台北市預售屋管理暨聯合稽查作業要點」昨起上路後,地政局說,未來建商可自行填寫「預售屋買賣契約自主檢查表」,送地政局審查,或交由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協審,未善盡自主檢查的建商,將不定期稽查。
而各項查核結果,將公告上網供民眾參考;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說,因為定型化契約預審須逐條檢視,加上建商來回補件,審查時間約需一個月。
地政局呼籲,民眾買屋簽約前,應詳細了解建築執照資訊、定型化契約內容,以免被誇大的廣告誤導。
若是代銷公司銷售的建案,也應注意契約書、訂金收據等重要文件,是否經不動產經紀人審核簽章,保障自身的權益。
聯合報20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