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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 房地新訊 | 2013-08-20 | 人氣:1353

配合中央「防災型都更」推動,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都更處昨(1)日主動加碼,提出「簡易都更」制!未來,在新北市地區,只要基地面積達500平方公尺,就可申請都更,比現行都更最小基地規模要求1,000平方公尺,大幅放寬。


由於新北市境內有許多樓高4~5層樓老舊建築,30年以上的老屋總數約有42萬多戶,都存在著安全危機,但重建整合有相當困難度,因此,新北市提出「簡易都更」。新北市都更處長王玉芬建議,中央應放寬諸如增加市郊低房價地區的都更容積獎勵等措施,增添政府與民間合作推動的誘因和機會。

王玉芬指出,新北市政府已進行修法,除把都更最低規模降到500平方公尺外,也計畫把現行容積獎勵15%,提高到20%。都更處表示,提高容積獎勵這部分,新北市府已列入103年辦理通盤檢討修訂。

所謂「簡易都更」,王玉芬指出,只要所有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不用經「都市更新條例」冗長的法定程序,也能給予適度的容積獎勵,讓改建程序簡單,希望加速重建的腳步。

此外,簡易都更也適度放寬現行「都市更新單元」面積規模限制,下降到面積500平方公尺即可申請都更


據了解,現行都更基地面積限制,臨二條計畫道路,最低申請都更的面積要1,000平方公尺;臨一條計畫道路,最低申請都更基地面積要1,500平方公尺


王玉芬指出,新北市針對境內環境有災害危險之虞的老舊社區共劃定49處更新地區,面積約達184公頃,使更新地區內老舊建築重建的同意比例可以降低,並可適用時程獎勵最高10%,透過相關誘因的提供及釋出,鼓勵老舊建築重建,以達安全的居住空間。

除了劃定更新地區外,新北市府表示,市府更進一步公辦更新,如永和新生地(大陳義胞地區)都更案,建物老舊密集,巷弄狹小,是發生地震災害及火災的潛在危險地區,需要積極重建,因此市府早已在99年即指定該地區為「策略再開發地區」,透過計畫指導、獎勵誘因及招商引進等三管齊下的方式促進其環境改善,目前該地區內其中一個更新單元已經整合成功並送件至市府,可望於明年完成審查。

工商時報2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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