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近日有人批評實價登錄只有38%,內政部1日澄清,所有買賣登記案件均須於完成登記後30日內登錄成交資訊,申報登錄的比例為百分之百。如果逾期或申報不實,申報人將被裁罰3萬到15萬元,並可連續處罰。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上路後,申報率是百分之百,唯有買賣案件的揭露率是97.7%,少數沒有揭露的案件,是依照《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查詢申報登錄辦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經篩選,去除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及特殊交易資訊,經過整理後,對外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
官員指出,只會針對親友間交易、申報價格異於市場行情等資料,不對外揭露,所以申報率和揭露率有些微落差。
如果買賣後逾期登錄或申報不實者,申報人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款,並要求限期改正,否則將連續處罰。累計實價登錄制度施行至今,政府已裁罰450件不實登錄案件,金額共1,425萬5,000元。
內政部舉例,今年5月31日嘉義地院判決,實價登錄不實,申報登錄人及買賣雙方均有可能觸犯刑法第214條,致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而被法院判刑。
為確保實價登錄資訊的正確性,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均會進行查核,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致觸犯法令。也歡迎民眾向不動產所在地縣市政府檢舉不時案例,以維護實價登錄的真實性。
工商時報201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