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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新訊 | 2019-11-18 | 人氣:702

為了防杜境外匯回資金炒作不動產,財政部新增解釋,不只不能購置不動產,連購置直接投資的用地都不行,亦即不能藉由投資之名炒作工業用地。台北國稅局官員講解指出,如果被查出買了工業用地,要追回買地資金的「租稅優惠」。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已上路滿三個月,相關施行細節規定也出爐,各國稅局陸續舉辦多場講習會對外說明。專法給予匯回資金租稅特赦,但也要求存入專戶控管五年,並嚴控資金流向,專戶中資金規定不得購置不動產、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和不動產資產信託(REATs)。

台北國稅局官員說,即便是投資用,也不可以用專戶的資金買地,但蓋廠是允許的,「直接投資者經經濟部核准購買自行生產或營業用建築物,不在不得購買不動產的限制」,若要買地,可以用其他資金。官員還提醒,前述的建築物必須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不能出租或改為住家,也不能很快賣掉,必須持有七年。

如果用專戶的錢買蓋廠用地,官員指出,被查到的話,國稅局會追回該筆資金享有的租稅優惠,按最低稅負制的20%稅率課稅,而匯回時被依較低稅率課的稅可以抵扣。

聯合晚報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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