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十八歲公民權修憲鋪路,行政院會昨通過卅八項調降成年年齡的相關修法草案,成年年齡由廿歲下修為十八歲,最快二○二三年上路,修法也統一將男女可結婚年齡定為十八歲、訂婚年齡為十七歲,將包裹式送立法院審議。
政務委員羅秉成解釋,調降成年年齡,係因這是國際潮流,二○一八年日本也修法將成年年齡調整為十八歲;且過去民法與刑法的刑事完全責任年齡有落差,導致權責不相當,因此這次修法將之齊平,除另有特殊考量外,成年年齡基本上都調降為十八歲。
過往男性滿十八歲、女性滿十六歲但尚未滿廿歲前,若想結婚,須法定代理人同意,未來修法通過後,民眾十八歲就可以自主結婚,生活方面可自行租屋、買手機,也能申辦信用卡、行動支付,甚至擔任公司之發起人等。
但將上路的國民法官法仍規定,國民法官須年滿廿三歲;人工生殖法中,男女捐贈生殖細胞的最低年齡也維持在廿歲,未連動修法。
縱使新法施行後,其於修正施行前已取得的既有權益,例如撫卹金、遺屬年金、夫妻離婚後所約定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等,亦保障持續享有至廿歲。行政院長蘇貞昌昨說,政府先盤點法律面,盼讓民眾覺得政府在修憲前已做好準備。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說,過去也曾提出相關草案,盼實施時程可再快一點。時力立院黨團總召邱顯智說,更重要的是要不要賦予十八歲以上成年人完整公民權。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說,修法須注意相關配套,及緩衝期長短。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說,修法將從與「成年」兩字有關的法條都下修,但還有卅幾部法是有標明成年「年齡」,須逐案來看,例如菸害防制法規定未滿廿歲不得抽菸,但又規定香菸不得售予「未成年人」,也就是說一旦國字部分修改通過,會變成十八歲可買菸、但不能抽菸的情況。
聯合報20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