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及容積代金施行自治條例」草案出爐,未來容積移轉將以代金購買方式,取代現行的「捐地換容積」。至於代金計算方式,將以基地個案的市價作為計算基準,不過將會扣除營建、開發、規劃等成本,代收的容積代金,則會成立特種基金管理。
都市發展局長邊泰明透露,代金計算方式目前擬以市價最高打6折的方式計算,視基地規模大小不同,計算方式也會不同。
發展局強調,代金詳細計算方式,3月底前出爐後,連同自治條例草案送議會審議。若議會順利通過,市府將給予3年緩衝期,「消化」以捐地取得的容積。
發展局表示,新訂定的自治條例草案,接受基地的移入容積量最高不超過該建築基地容積的50%,其容積代金計算方式,將由3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市價後評定;估價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容積代金的運用,將專款專用在取得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且為改善基地周邊的公共設施服務,容積代金收入至少要有50%用在基地所在行政區。
為避免破壞都市景觀,接受基地的移入容積量,將經過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把關,且古蹟等地區,不得作為容積移入地區。
原本捷運站周邊容積移入範圍僅限出口半徑500公尺,未來將放寬為800公尺。但500公尺範圍內的容移量會較高,移入容積以30%為限,500公尺至800公尺的容移量較低,以20%為限。
邊泰明表示,有別於高雄市以土地公告現值做計算,未來北市容積代金將以移入基地的市價做估算。不過他也說,若全以市價來計算,建商恐無利潤,購買容積的意願也不高,將會扣除營建、開發、管銷等成本再來計算。
聯合報201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