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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新訊 | 2022-03-29 | 人氣:472

財政部再出招,針對預售換約、作為成本扣除計算有新的認定,不接受總價3%或30萬取其低作為成本,只認定已付款項加上獲利金額作為成本。房仲業者認為,等於關掉預售屋投資客利用3%費用免稅的操作空間,預售換約稅負成本大幅提升,將再進一步抑預受投機買盤。

舉例來說,購買總價1,000萬元的預售案、已支付給建商100萬元款項,換約轉手獲利100萬元,若未提出費用證明下,過去以總價3%、即30萬元作為成本,在房地合一稅45%的稅率下,要繳31.5萬元的房地合一稅,現在則以已付款加上獲利金額的3%(6萬元)作為成本,等於有94萬元資本利得,同樣房地合一稅率45%,需繳42.3萬元的房地合一稅。

此舉等於讓預售投機買盤更進一步受到壓縮,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此次國稅局對於成本認定更為嚴謹,限縮市場上利用30萬免稅額的操作空間,先前官方統計,預售換約房地合一稅適用20%以下稅率、加上賠本賣屋免課稅案件合計3,006件,平均每件課稅金額僅2,329元,由於過去一段時間房價有一定漲幅,預售換約不太可能出現賠售狀況,應該有些案子利用30萬的節稅空間,小賺就跑,因此才出現許多免稅或低稅的案例。

過去市場認知預售換約有30萬元的免稅空間,因此有些投資客利用此空間短線操作,不過新的認定中,只能就已付款加上獲利金額的3%作為成本,以已付款100萬、獲利100萬為例,只剩6萬元可作為成本扣除,等於關掉利用3%費用免稅的操作空間。

曾敬德表示,雖然新的認定方式不見得是為了打炒房,但政府各部會都想盡辦法避免市場出現投機炒作空間,預售市場在短期投機客退場後,市場會漸趨穩定。

工商時報20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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