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情人節,愛侶們總以禮物或慶祝活動表達愛意,也有不少情侶會計劃一同置產,尤其現今社會風氣開放,對於同居的接受度大增,尤其不動產價值與日俱增,因此許多情侶考慮婚前共同購屋,共築愛巢當作愛情的保證。
大家房屋企研室總監郎美囡表示,未婚的情侶共同出資購屋,會有貸款、登記所有權人、未來售出與否、繼承處理等的諸多問題,因此建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應事前清楚規劃,將金流證明彙整留存,避免問題發生時,因紛爭傷了和氣。
住商不動產客戶服務部首席協理吳光華提醒,情人合購房屋爾後分手翻臉對簿公堂的情況時有所聞,在所有權登記的部分,為能保障雙方權益,登記在兩人共同名下時,一定要寫明兩人之間的出資比例,同時也要要求代書在建物及土地所有人登記時載明分別持分比例,避免日後為了房子產生糾紛。
此外,一間房子有兩個人或兩人以上共同持分,要出售時一定要由全部的共同持有人同意,或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才得以出售,因此,情侶之間要共同購買房屋當作愛的保證之前,還是要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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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光華指出,如果有貸款的情侶們還會面臨到由誰出面借款的問題,多數的銀行都不接受房貸「共同貸款制」,比較建議的做法是由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當借款人,另一方則當連帶保證人,一方面可以共同承擔責任,另一方面也可以更有機會以較好的條件借到貸款。
經濟日報2023/2/14
《延伸閱讀》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
第一項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負連帶清償責任。於為權利變更登記時,並應提出他共有人已為受領或為其提存之證明。其因而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代他共有人申請登記。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前四項規定,於公同共有準用之。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屆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果辦理之。
【分別共有vs.公同共有】
所有權狀表示方式→權利範圍:*****2分之1******
所有權狀表示方式→權利範圍:共同共有*****2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