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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新訊 | 2023-03-11 | 人氣:241

遺產爭奪不只發生在電視連續劇,現實生活也很常發生,兄弟姊妹為了遺產吵成一團,若想遠離紛爭、拋棄繼承,可能也不是這麼簡單。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就提到日前一名案例,個案中的繼承人在父親過世後,兄弟姊妹為了遺產吵架,因此決定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權,但卻苦無其他繼承人的戶籍謄本而傷透腦筋。

鄭文在說,因為申請其他人的戶籍謄本,必須是直系親屬或是利害關係人才能申請,而兄弟姐妹並不是利害關係人,不過,如果有繼承權的關係,那就是利害關係人了。

這時只要檢附被繼承人國稅局核發的財產清冊、繼承標的物文件等,因為有繼承要辦理,相關繼承人間就是戶籍法中的利害關係人了,戶政事務所就會依法行政,核發其他繼承人的戶籍謄本,以利辦理繼承登記。

當面臨繼承問題時,鄭文在以建議可參考下列程序,維護自身權益。

一、申請被繼承人財產清冊:檢附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是除戶謄本,向國稅局申請相關財產清冊及其保險、負債等相關資料,確認是否參與繼承或是拋棄繼承權。

二、戶籍謄本:戶籍謄本的資料,確認是否有繼承權的存在,很多非婚生子女、出養子女、夭折的子女、無子嗣的子女等,就是判斷有無繼承權的依據。

而戶籍謄本的申請只要是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受委託人就可申請,而向上述案例的利害關係人,與當事人需具有1.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2.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3.訴訟繫屬之當事人,經法院通知提出其他當事人戶籍資料;4.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5.戶長與戶內人口,但寄居人口不在此限;6.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自由地產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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