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財政部釋出,地方政府對新舊房屋都可調整房屋稅基來提高房屋稅;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陳盈蓉昨(5)日指出,依台北市政府初步擬定的方向,目前房 屋年限20年以上、7層樓以下的房屋,市府傾向不去調整房屋稅基,而在這個範圍之外的房屋,將按房屋年限、依不同的比例,來調整房屋稅基。
根據市府財政局統計,台北市境內受影響的房屋,約只有3成。陳盈蓉指出,市府向中央提出這項建議,主要是因為房屋稅課稅基期,從民國70年至今已超過30年沒有變過,造成舊房屋稅負的不公平。
未來,市府將按房屋年限,10、20、30年等不同級數,以不同的比例來調整房屋稅的稅基。 陳盈蓉指出,由於包括房屋單價、地段等房屋稅基的改變,需要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討論通過才能實施,而且是三年召開一次,今年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開過,原則上要等下一次、也就是106年才能重新變動。不過,陳盈蓉也 強調,市長也有權力召開臨時委員會,在卸任前討論決定是否可以早一點決定稅基的調整。
工商時報20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