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囉,今年稅負恐加重!財政部昨公布去年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豪宅林立的台北市大安、中正、信義及松山區,售屋獲利率調高六個百分點,達四八%,創歷史新高;新北市泰山及林口調高十二個百分點,漲幅冠全台。去年售屋民眾,今年五月報稅要繳更多。
財政部表示,房地產交易中,土地部分免稅,但房屋部分要課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當年度綜所稅課稅。因房地產交易資訊不透明,民眾若無法舉證實際售屋賺多少,可依房屋評定現值與推定的獲利標準來報稅。財政部每年依各地房地產交易價格及漲幅調整獲利率,以反應市場行情。
去年景氣衰退,政府還祭出奢侈稅等措施,使房價上漲速度減緩。但據各國稅局「明察暗訪」,部分地區房價仍有上漲現象。北市大安、中正、信義及松山區,去年房價漲幅十三%,比北市其他行政區都漲得凶,因此售屋獲利率被調高六個百點達四八%,創史上新高。
例如,去年賣出大安區、房屋評定現值一百萬元房子的民眾,依四八%獲利率計算,「推定」賣房賺了四十八萬元。以稅率四○%計算,今年五月要繳十九.二萬元的財產交易所得稅,比上一年多二.四萬元。
新北市泰山及林口區去年售屋獲利率被調高最多,從十四%調至二六%,大增十二個百分點,漲幅冠全台。台中市、桃園及新竹依區域不同約調高一至二個百分點,台南市完全沒調整,高雄市僅仁武區調高二個百分點。
賦稅署官員強調,原則上,售屋所得都要實價課稅,提不出實價的「例外狀況」,才可依房屋評定現值與推定的獲利標準報稅。各國稅局會對高額的豪宅交易查稅,若查出實際獲利高於申報金額,不但需補稅還會被罰款。不過,因目前房屋評定現值嚴重偏離市價,即使售屋獲利率提高,實際稅負仍極低,有違公平正義。
轉載:中國時報2013/3/7
新聞辭典》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民眾去年若賣房子,今年5月報稅必須申報「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出售屋所得後,再乘上個人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就是應繳納的售屋所得稅。
個人出售房屋的所得申報方式有2種:
一:「所得稅法」規定,以售屋的成交價(即買賣契約價),扣除房屋取得成本、房屋改良、以及移轉房屋所支付等費用,餘額即為房屋財產交易所得額。
二:若無法提供原始購屋成本,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財政部每年將公布各地區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以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百分比推估所得。
由於評定現值普遍低於市價,以此報稅通常比較划算,不少民眾都是用財政部每年三月頒定的「房屋財產所得標準」,申報售屋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