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持有逾三棟以上房產者,全台多達66.2萬人,稅捐機關準備清查其持有用途,近期啟動「租屋查稅行動」,將擁有三屋以上的多屋族、租屋網站與鄰近學校地區的租屋動態,劃入重點查稅圈。
房價高,促使近年租屋人口增加,房仲業者估計,僅台北市的租屋人口就超過百萬人。不過,租屋者並未善用政府提供的減稅機制,100年度全國566萬個所得稅申報戶中,列報租金扣除額者約6.3萬戶,核定租金扣除額53.2億元,占1.83兆元列舉扣除總額比重僅0.2%。財政部懷疑租賃市場逃漏稅情形嚴重,有調查必要。
依財政資訊中心提供截至今年6月為止的調查,個人名下有三棟以上房屋者,共有66.27萬人,其中持有超過十棟以上者,則有16,140人。多屋者持有房屋的目的,究竟是自住、閒置、出租或是囤屋待售,稅捐機關亦將一併瞭解。
民眾在外租屋但租金扣除額申報率偏低,台北國稅局認為,擔心被調高房屋租金,因此選擇配合房東不申報租金支出者,仍是主要關鍵。
國稅局已經展開租屋調查的資料蒐集工作,將對個人出租公寓、套房等案件查稅,包括租屋網站張貼租屋訊息的廣告,縣市大專院校或高中職等學校的校外租賃資訊,都是國稅局網羅的重要查稅資訊,將交叉比對房東申報租金現況,藉此清查「包租公」或「包租婆」有無逃漏稅。
財政部表示,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時,應併入取得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財政部指出,房東如有短漏報租金收入,在國稅局啟動調查前自動補報,可以援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補稅、免再處罰;否則就會加處三倍以下罰鍰。
【2013/10/2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