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季來臨、6月30日前皆可申報綜所稅。國稅局1日指出,如果民眾前幾年有小屋換大屋,若符合房地合一制的重購退稅要件,今年報稅可申請退還全數所得稅額,如果是大屋換小屋,也可按比率退稅。
官員表示,房地合一雖針對投資客課重稅,像持有一年內出售課徵45%的高額所得稅負。但如果是自住需求者,適用房地合一制稅負有望比舊制財產交易所得方式更輕。
房地合一也提供兩大自住者優惠,首先是重購退稅,如果是售出自住房屋、轉買其他自住用物件,不管是先售後買或是先買後售,皆採先繳後退機制,先行繳完房地合一稅,後續可申請全額核退房地合一稅款,在申報綜所稅時即可代入個人所得稅資料、獲得退稅。
重購退稅只要符合三大要件即可適用,包括出售前一年沒有做為租賃、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個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設有戶籍並居住,不同稅籍仍可申請;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移轉登記日要在兩年內。不過,如果選用重購退稅,5年內所購房屋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工商時報20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