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愈來愈不流行送房給小孩,因為可能會遇到「省了贈與稅、賠了房地合一稅」的狀況。根據內政部資料,2020年贈與棟數為4萬3759棟,較2019年小縮0.4%,為2016年以來贈與首次減少。國稅局也舉出省70萬贈與稅,卻得繳315萬元房地合一稅的案例。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欲贈與1筆房屋評定現值與公告土地現值合計300萬元、但市價為1000萬元的房地給子女,若直接贈與房地,得以房地現值300萬元課徵贈與稅,雖然比贈與子女現金1000萬元後,由子女自行購置房地,可節省70萬元贈與稅。
但國稅局提醒,子女日後出售房地時,受贈取得者即以受贈時的房地現值300萬元作為成本,相較子女以受贈的現金自行購置房地,以買賣價金1000萬元認列成本,前者所得額將增加700萬元,若又屬短期持,稅率高達45%,等於須多繳納315萬元房地交易所得稅。
國稅局指出,贈與稅稅率在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均為10%,而房地合一稅除了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的自住房地外,稅率依持有期間不同,分別為持有1年以內者稅率45%、持有超過1年未逾2年者稅率35%、持有超過2年未逾10年者稅率20%、持有超過10年者稅率15%。
一般而言,房地交易所得稅稅率均高於贈與稅稅率,父母若打算送房子給子女,應一併考量子女日後出售房地時應納的房地交易所得稅,以免省了贈與稅,卻反須繳納更多的房地交易所得稅。
民視新聞20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