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6日表示,去年度無人承認繼承賸餘現金遺產歸屬國庫共36件,總金額共5,653萬元,其中最大一筆是1,222萬元,全數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
國庫署副署長顏春蘭表示,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在民法第1178條所定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為處理,若有賸餘現金,由該遺產管理人辦理解繳國庫事宜。
顏春蘭表示,無人繼承遺產較屬於機會性質,每年情況不一,觀察近五年情況,2017年約44件、2.4億元,2018年僅24件、3,640萬元,2019年則有39件、8,025萬元,2020年60件、1.7億元。
國庫署表示,對各遺產管理人本於服務精神,奔走協調遺產事務並順利完成繳庫,表示肯定與感謝。為利遺產管理人辦理前述繳庫事宜,國庫署也在網站登載相關作業說明,可供查詢運用。
經濟日報20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