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20)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非供自住房屋稅率將全面上調,房屋評定現值每100萬元,房屋稅年增3,000元至2.4萬元,最快今年7月開始按月計稅,明年5月開徵房屋稅時,即會反映增稅效應。
台北市稅捐處長黃素津說,規劃將對非自用住宅房屋稅採差別稅率,持有非自用住宅一戶者課1.5%,兩戶課2%,三戶課2.7%,超過四戶以上每戶課3.6%;而自住的房屋稅率仍維持1.2%。
據了解,其他縣市目前並無相同主張。
依據新的房屋稅條例,非自住房屋最低稅率將由現行房屋現值1.2%調高至1.5%,上限則從2%提高到3.6%,財政部近日將提出「自住房屋」的認定標準,初步考慮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等居住的房屋,由本人及配偶持有者,全國限三戶以內,可視為自住。
經濟日報201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