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47
  • slider image 144
:::
david - 房地稅務 | 2014-08-26 | 人氣:1368

建商刻意壓低房屋售價、抬高土地成本的逃稅花招破功。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鎖定轄區內黃金地段的不動產出售案件,對建商出售不動產總價,明顯低於市場行情者「獵漏」,過去4個多月來,補徵營業稅高達1億2千萬元。

 

國內都會區房市交易熱絡,中區國稅局局長阮清華表示,近期加強蒐集轄區內黃金地段的不動產交易資料,一旦發現建商銷售不動產的總價偏低,或是房地比異常時,將按時價調整銷售額,並依法補徵營業稅及所得稅,以保障稅收。

 

阮清華指出,國內房價屢創新高,不過在現行土地交易所得免稅,與證據不易掌握之下,建商與地主合作,刻意壓低房屋售價、抬高土地成本,以規避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情況日益嚴重,國稅局已列為重點查核項目,作為防堵逃漏稅之道。

中區國稅局近期發現,有知名建商在台中市七期重劃區,銷售豪宅建案,房屋售價每坪僅15萬元,明顯低於當地每坪30萬元的行情,因此按當地市場行情調整其房屋售價,依法補徵營業稅1,800多萬元。

也有建商自地自建後銷售不動產,透過短期內不斷轉手土地來墊高成本,刻意壓低房屋銷售價格來逃稅,國稅局官員查調其銀行貸款資料後,依時價調整房地售價比,補徵該建商4,000多萬元的營業稅。

阮清華說,以上述手法逃漏營業稅的個案不少,今年4月起至7月底為止,中區國稅局查核建商並調整房屋銷售額者,調整金額總計24億元,對轄區內的建商補徵營業稅達1.2億元。

在預售屋及紅單交易方面,中區國稅局也列入重點查核項目,截至今年7月底為止,國稅局調整個人財產交易所得額者所在多有,總計補徵9,000多萬元的綜合所得稅。

中區國稅局提醒,建商以土地及房屋合併銷售時,如果房屋款及土地款未劃分,或房屋款經查核低於時價時,其房屋價格應依時價調整銷售額,依法補稅;若建商未依實際售價報繳稅,還會被科處罰鍰。

工商時報2014/8/26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