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表示,部分建商為吸引買家購屋,會將建物挑高興建,而增建夾層因增加使用面積,無論是否領有使用執照,增建面積均應納入房屋稅籍,依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舉例而言,新竹市一名王先生2018年購買一間挑高店面,為增加使用空間,他在2019年利用挑高部分增建夾層,近期收到稅務局通知單,必須補繳五年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附著在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皆為房屋稅課徵範圍,房屋增建夾層也包括在內,不論是否領有使用執照,增建面積均應納入房屋稅籍,依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經濟日報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