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移轉衍生暴利,相關交易熱絡,但實務上卻幾乎沒繳稅。在本報率先專題披露、點出問題後,國稅局宣布要將「容積移轉」列為查稅重點,不能讓「容積移轉」成為暴利者逃漏稅的超級大黑洞。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容積移轉除原始地主可免繳納所得稅外,其餘非地主買賣土地容積有所得,就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仲介買賣容積移轉者,也要據實申報佣金所得。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部分容積交易業者假買賣道路用地、古蹟之名,挾容積移轉物件的稀有性加以炒作,使容積移轉價格屢創天價,也同時助長房價向上攀升,形成居正正義的超級大黑洞。
台北國稅局日前針對容積移轉的案件進行選案查核,發現一位地產投資客在94年時以2.1億多元向台北某祭祀公業購買古蹟土地的容積權益,在97年時再以2.4億多元將容積賣給建設公司,一買一賣賺了2千300多萬元,卻沒有申報。
台北國稅局揪出上述逃稅投資客後,連稅加罰1千400多萬。此案相關建築師的設計款、律師酬金及仲介佣金,也要加課執行業務及佣金所得。
轉載:中國時報2013/4/17
何謂『容積率』
【聯合報】
容積率,是指每單位土地可蓋的建物面積比率。容積率愈高,代表可蓋面積愈大,土地成本跟著下降。
容積移轉,指將甲地的未使用容積移出,透過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用地的方式,移轉到同一都市計畫範圍內的乙地使用。
建商取得土地後,透過容積獎勵或容積移轉,可讓建案「向上發展」。例如,某塊基地的法定容積為500%,獎勵容積最多可再加5成,也就是250%,合計為750%,等於1地坪可蓋7.5建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