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制明年1月1日上路,房仲業者表示,到年底前是「購屋最後輕稅期」;現在買房子,跟明年買房子有什麼差別,所謂輕稅,稅額差別有多大?
房仲業者表示,立法院上月三讀通過的房地合一稅,明年起購買成屋,或現在購買明年1月1日以後才能交屋的預售屋,未來出售時,都需採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持有未滿六年、不符自住條件,最少課徵獲利15%,最重達45%。
但如果在今年年底前購入成屋,不論是中古屋或新成屋,只要持有兩年以上,日後出售時,都可適用舊制,也就是都可房地分離課稅,土地不計所得稅,只課房子獲利部分,比新制可少繳不少稅。
以購買2500萬元的房屋為例,兩年後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房地交易支出後,淨獲利250萬元來算,若是適用舊制,即現在購買成屋,持有滿兩年出售,房地比為2比8,那麼只要申報房屋獲利部份50萬元,再併入綜所稅申報,以20%級距來算,稅額為10萬元。
如果適用新制,那麼250萬元以持有兩年以上20%分離課稅,則需納稅50萬。
聯合晚報20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