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交易糾紛層出不窮,內政部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今年10月1日起,不動產說明書將會增列是否為凶宅、工業住宅等現況說明,揭露更多物件資訊,全面透明化買賣過程。
房仲業者根據內政部資料統計近5年的房地產消費糾紛件數,從100年的1,619件,101年的1,636件,逐年成長至102年的1,905件,到103年的1,912件為高峰。
房仲業者表示,近幾年房地產交易市場熱絡,買賣間的消費糾紛也隨之增加,而糾紛原因前3名分別為房屋漏水問題(14.9%)、隱瞞重要資訊(9.8%)及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9.2%)。
房仲業者表示,10月實施的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修正幅度頗大,以太平洋房屋的買賣合約書為例,光需要屋主勾選的標的物現況說明欄位,就從舊版的25項倍增至55項,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新增之凶宅調查。
依內政部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謂的凶宅,係指建物之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新規定加重經紀人調查義務的同時,屋主也需善盡告知義務。
除 了凶宅之外,另外也增列周邊環境與建物現況的調查,無論是負面的嫌惡設施(如殯儀館、垃圾場、掩埋場、焚化場、顯見之私人墳墓等),或者是正面影響的機構 (如學校等);另外還有建物目前使用狀況(如是否為工業住宅、梁柱是否有顯見的裂痕等),都需如實呈現並告知,提升交易安全。(工商時報201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