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104年度地價稅11月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民眾可透過QR-code、約定轉帳等7種方式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呼籲民眾如期納稅。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副處長謝鳳珠表示,今年度地價稅查定課徵戶數約788萬戶,較去年成長1.38%;查定稅額750億6千萬餘元,較去年同期成長0.02%,稅收成長率接近零成長。
謝鳳珠表示,今年地價稅查定課徵戶數雖成長10萬多戶,但今年公告地價並未調整,加上民眾越來越瞭解稅法相關規定,懂得去申請適用優惠稅率,適用租稅減免優惠的土地成長較多,因此查定稅額並無顯著增加。
財政部表示,地價稅稅額計算,是以今年8月31日作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明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即為今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應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度地價稅。
財政部補充,民眾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之房屋,全國合計4戶以上,可選定3戶為自用住宅,適用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但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的千分之2優惠稅率,僅能以1處為限,其餘2戶房地即使為自用住宅,仍需適用較高的千分之10稅率。
另外,財政部為擴大便民服務,民眾若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存款帳戶轉帳繳稅,可透過行動裝置app,掃描繳款書上的QR 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自動帶入繳稅資料,即可輕鬆完成納稅,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中央社20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