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台北市地政士公會名譽理事長張義權直言,對絕大多數「有產一族」來說,新稅時代來臨最重大的改變,就是贈與子女不動產的節稅思維將被顛覆,改採現金贈與可能更划算。
張義權表示,2016年起,接受繼承或贈與的人,日後售出房地產所產生的獲利,將要繳交較舊制更高的房地合一稅,因此,贈與必須要有全新的節稅規劃。
張義權分析,在舊制時代,贈與房地產的總值是用公告現值計,出售時也是依公告現值課,節稅效果明顯。但新制上路後,子女日後若出售受贈與的房地產, 其成本要依受贈當年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作為取得基礎、再依物價指數進行調整得出成本估值,再依出售實價減掉成本估值,最後以房地產獲利繳稅,恐 怕會高於先前節省下來的贈與稅。
張義權建議,2016年後,可先分年用每年220萬元、夫妻2人共440萬元額度,以現金逐年贈與子女;日後子女再以市價向贈與人購置房地產,資金到父母身上、房地產則轉移到子女名下。屆時子女將來再移轉獲利時,應繳稅額相對較少。
至於營利事業或公司,2016年之後要怎麼面對新稅制?張義權表示,「狠招」是用買賣公司股權來取代房地產買賣,又可避開土增稅和房地合一稅。
(工商時報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