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震災造成多棟房屋倒塌及數百人傷亡,金管會昨(15)日火速邀集銀行及相關公會,確定個人受災戶的自用房貸,若房屋已因震災毀損不堪使用,本息展延5年,展延期間利息減收2碼(0.5個百分點),利息掛帳至展延期間屆滿。
若受災戶已無力償還貸款,金管會主委王儷玲表示,由銀行個別協商確認客戶意願後,將由金融機構承受該貸款,即客戶不用再清償房貸等餘額,信用也不會遭到註記。但銀行承受此債權後,土地所有權也歸銀行所有,後續若重建,受災戶即不能主張所有權。
至於房屋雖在震災中受損,但仍可居住的房貸,則是本息展延2年,同樣減息2碼;以房屋為擔保或其他擔保貸款、債務協商等本息展延1年,展延期間減息2碼;信用卡及現金卡的無擔貸款本息展延半年,原貸款利率減半計息。這些利息都是掛帳,直到展延期滿再開始還款付息。
銀行局長詹庭禎表示,這次共有167戶房貸、貸款金額共計1.9億元,另外有205戶信用卡或現金卡借款者,借款約600多萬元,且這次減息及展延貸款的決定,完全不動用各公部門預算及政府財源,由金融機構自行吸收,銀行吸收延展部分的成本即近千萬元。
另外如壽險房貸、信合社及農漁會信用部,也比照此模式提供受災戶協助。
王儷玲表示,目前是協調金融機構先提供相關金融協助,且未來若政府有更佳的協助受災戶方案或預算補貼方案,則將比照辦理。
在 相關保險方面,金管會昨日公布,共有95位壽險保戶在震災身故,153位受傷,理賠金額共約1.682億元,壽險公司都已主動聯繫保戶,已理賠1,895 萬元;住宅地震險則有313件報案,預估將賠出1.46億元,目前已理賠30戶、各20萬元的臨時住宿費。另外還有商業火險、車險、水險(即承保倉庫倒塌 的損失)共預計理賠1.5億多元,合計目前已確認因台南震災造成的保險理賠金已達4.64億元以上。
(工商時報201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