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官員表示,繼承重購退稅土地須概括承受五年管制期間,即繼承後在管制期內,如移轉土地或改作其他用途,仍會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稅款。
按規定,重購土地經核准退還原出售土地已納土增稅,其重購的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列管五年,五年內如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時,都會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稅款。
有關五年內再行移轉,官員說,包括夫妻相互贈與及移轉給子女。
經濟日報2017/9/1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