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彎北段因屬商業及娛樂區,有1600多戶自用宅被市府認定違法。都發局今天說,12月將開罰,並分三階段裁處,罰鍰從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最嚴重可強制停水、供電。
台北市政府為都市發展需要,民國81年公告實施「配合基隆河(中山橋至成美橋段)整治計畫案」,把基隆河附近地區屬基隆河截彎取直成新生地,並規劃商業娛樂區、工業區及住宅區,劃分為南、北段。
南段以工業區為主,北段(稱大彎北段)規劃住宅、商業、娛樂活動區。
北市府在92年1月7日修正主要計畫案土地使用分區與都市管制要點,訂定大彎北段為商業及娛樂區,不得作住宅使用;但當年建商因商業區高容積率,把隔間規劃成住宅,吸引民眾購買,造成後續土地使用分區糾紛。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中山區大彎北段商業區及娛樂區(捷運北安路附近地區),依都市計畫規定應發展商業及娛樂業,不得作住宅使用,近年來違規住宅使用情形嚴重,今年3月起陸續寄出1678件行政指導函,研訂裁處作業原則在10月5日公告、20日生效。
至於裁罰基準,都發局說,會依建物謄本所載主要建物登記面積設五級距,並分三階段開罰,預定12月底啟動裁罰作業。
第一階段是依各級距分別處新台幣6萬元至20萬元罰鍰,限期9個月內停止使用。第二階段是受處分人未履行第一階段義務,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再限期9個月內停止使用,未停止使用可按次開罰。第三階段是受處分人未履行第二階段義務,若違規情節重大,可處30萬元罰鍰,並停止供水、供電。
中央社2017/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