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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新訊 | 2018-09-07 | 人氣:967

資料顯示,近來許多富人買一、兩億,甚至三、四億元豪宅,也完全不貸款,全用現金。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說,資金泛濫,銀行不歡迎大額存款,有錢人苦惱大筆現金股利不知要放哪裡,只好全部拿來現金買豪宅。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表示,有些人則是節稅考量,將名下公司盈餘拿來買豪宅,降低獲利金額,以減少營所稅。

過去富人買豪宅大多高額貸款,譬如頂新魏家當年買帝寶豪宅,貸款成數就高達九成九。一般認為,現在利率低,富人投資管道多,買房子應會能貸就貸,以便手上有更多資金可以錢滾錢。

但台灣房屋統計發現,近一年來,很多有錢人買豪宅,完全不跟銀行借錢,全部用現金。

以今年3月交易的北市「松濤苑」3樓為例,交易金額達4.26億元,買家以投資公司名義購買,沒有貸款紀錄,全用現金。

北市「敦南樞苑」、「大安阿曼」、「敦南寓邸」、台中「寶輝秋紅谷」今年也都有富人買屋不貸款。大安阿曼近期揭露預售及成屋交易,扣除特殊交易,已揭露16戶就有6戶買方沒有貸款,有人買進12樓兩戶,都用現金,總金額近3.6億元。敦南樞苑今年5月交易的8樓戶,買方也捧現金2.8億購屋。

張欣民表示,低利時代,按理說,貸款購屋比較有利,但對部分有錢人來說,由於股市長期萬點,分回的現金股利,動輒上億甚至數億元,有些人躲肥咖條款,把資金匯回台灣,也是滿手現金。

張欣民表示,一般人為沒錢苦惱,但是不少富人因為銀行普遍不歡迎大額存款,超過二、三百萬元就要求分散其他銀行存放,頭痛不已,面臨股市高點、沒有其他合適投資管道,索性就全部用來買房子,手上錢已太多了,當然不會再貸款。

陳炳辰表示,不少富人以國內公司名義購屋,如果不是短期出售,用公司名義購屋未必划算,因為房地合一稅持有超過二年課稅20%,以公司名義買賣房課營所稅17%後,還得再繳未分配盈餘10%。

但如果公司獲利較多,將公司盈餘用來買房,作為公司資產,即可少繳營所稅,達到節稅目的。

瑞普萊坊研究部總監黃舒衛表示,過去也有一些富人買房子喜歡全部用現金,有的不喜歡欠錢的感覺,有的不喜歡辦個貸款,銀行問東問西,也有人是為了省下利息錢,特別是利率高的時候。不過,整體來看,富人有較多投資理財管道,買房時仍大多會貸款一定成數。

經濟日報20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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