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柯媽媽的贈與稅案件?在台北市長柯文哲四年前選舉期間,柯媽媽被檢舉逃漏贈與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查到類似案件,爸爸幫兒子還了2,000萬元的銀行貸款,被國稅局「視同贈與」,這位爸爸認繳178萬元的贈與稅。國稅局官員說:「稅已經繳了,並未申請復查。」
2,500萬以下 採最低稅率
官員強調,不是只有直接把錢交到子女手中才叫贈與,父母親幫兒子繳清房貸(償還債務)也是贈與,會被國稅局核課贈與稅。
國稅局依以下公式算出贈與稅金額,(2,000萬元-220萬元贈與免稅額)×10%稅率=178萬元。
贈與稅自民國106年5月12日起改採10%、15%、20%三級制,這個個案的贈與時間是105年,當時適用10%單一稅率,贈與免稅額是220萬元,和現在一樣。官員指出,如果贈與時間拉到現在,帶入的值仍和上述一樣,因為2,500萬元以下贈與淨額適用最低一級10%稅率,算出來的稅額不變。
若逃漏稅 加罰一倍
官員說,中區國稅局通知這位爸爸來申報贈與稅,他依通知所述,十天內來申報了,也並未提出異議,直接就繳稅了。「如果接到國稅局的通知置之不理,接下來 ,國稅局會直接開單補稅,並以逃漏稅論處,加罰所漏稅額一倍罰款。」接到通知,千萬不要不理會。
自備款 分年贈與可節稅
這位爸爸的兒子於104年1月在台中買了約3,800萬元的房子,自備款約1,800萬元,2,000萬元來自銀行貸款。一年後,在105年1月,兒子還清2,000萬元的房貸。經查發現是爸爸的定期存款2,000萬幫兒子把貸款還了。
至於兒子的「自備款」是受贈而得,不過,沒有贈與稅問題,爸爸運用「分年贈與」節稅。這位爸爸多年來一直有幫兒子買國內基金、買海外基金,都在年度贈與免稅額額度內。最後,中區國稅局認定兒子有足夠的自有資金足以支付自備款,只按房貸金額核算贈與額,而不是用房子的買價來算。
官員表示,之所以被挑出來查稅,是兒子沒有就業,還沒什麼賺錢能力,名下突然多了一棟豪宅,「財產變化和所得變化兩者顯不相當。」
經濟日報201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