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合宜宅法拍案件的結構,拍賣原因多為「清償借款」、而非拍賣抵押物,拍賣結果拍定率高,且多數為1封標單投標,顯示確有不少合宜宅透過私人借款、進入法拍程序,以「合法」的方式,突破移轉年限的限制,買方也能順利取得低於市價的物件。
合宜宅法拍平均拍定率達七成,多數的拍賣原因為「清償借款」或「給付票款」,僅有1件為「拍賣抵押品」,顯示多數合宜宅進入法拍的原因多因私人借貸,而非償貸能力出了問題。
由於不是拍賣抵押物,對於聯徵記錄不會有影響。一般來說,這種突破有移轉年限限制的操作,即由買賣雙方簽訂私契約,並製作假債權,債權多等同於買價,債權人利用假債權向法院申請查封拍賣,並在拍賣時出手競標或承受取得標的,若有多餘金額,債務人再將多餘部分還給債權人;若有他人競標得標時比照辦理,待取得權利移轉證明後辦理過戶,完成整筆交易。
從過去歷年拍定的15戶A7合宜宅來看,除了少數幾件有5封標單以上投標,多數都為1、2封標單競爭,即使有競爭對手出現,甚至被其他人標走,買方也能確保債權,也會有部分案例為為了確保能得標物件,先簽下法院公證的長租約,形成不點交物件,降低市場上其他人士參與競標的可能性。
工商時報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