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今(6)日表示,創立「簡易都更」六年來,已有27案取得簡易都更適用證明,其中13案建照已核准,並有4案完工,分別為汐止新峰段、板橋新雅段、土城頂福段、五股區登林段,另有9案將於今年動工,預計兩年內完工領得使用執照。
新北市政府說明,有鑑於一般都更程序繁複,推動全國首創「簡易都更」,建立15%或20%的「定額容積獎勵」機制,只要住戶重建共識達100%同意,透過程序簡化、明確建築配置,大幅減少了審議期程,有效增加辦理重建效率與提升都市整體防災、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
「簡易都更」首創於2013年,以程序簡化、條件明確並輔以全程追蹤輔導方式加速老屋重建。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簡易都更從申請到完工大約僅需三至四年的時間,其中申請核准至核發建照平均僅約六個月,相較於一般都市更新已大幅縮短整體時間。
目前已有27案取得簡易都更適用證明,其中13案建照已核准,並有4案完工,分別為汐止新峰段、板橋新雅段、土城頂福段、五股區登林段。建照核發包含新北市汐止、板橋、五股、土城、中和、新店、三重及淡水等地區,有9案施工中或預計於今年度動工,將於2020年至2021年陸續完工領得使用執照,經簡易都更重建之成果案例將逐步完成。
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張溫德表示,為積極推動及瞭解簡易都更各案推動狀況,都更處也定期追蹤個案辦理狀況,包含協助法令疑難、瞭解相關單位審查進度。
張溫德說,新北市也協助個案相關協調事宜,例如,近期新店區民權段取得簡易都更適用證明案件,因建商與部分所有權人未取得共識,但為協助釐清雙方意見,故都市更新處主動召開溝通會議,讓雙方表達意見與立場。
經濟日報20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