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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新訊 | 2019-07-22 | 人氣:938

台灣知名的「惡房東」張淑晶,從2015年起就因一位單親媽媽入住張淑晶出租的房子,卻因想解約而被拒絕,還被張淑晶一狀上法院,求償10萬元。

即使有錄音錄影作為證據,張淑晶仍不以為懼,也讓風波鬧上媒體,更多受害人出面指控。一時之間「張淑晶」更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每每提到「惡房東」就會讓人聯想到她。

然而張淑晶仍持續在新莊地區不斷化名試圖租屋給民眾,觀察近期的媒體報導,發現她仍以「福營Annie」、「新莊Eric」、「房務Steve」持續找尋租客,而最新消息則是她又被人發現化名「租屋Jakie」,還有民眾投訴被騙走1萬4千多元的押金與房租。


惡房東「張淑晶」臭名遠播 5大坑殺手法揭密

張淑晶從2015年「出道」至今,發生糾紛的地點多集中於新北市新莊地區,不少租屋族都因而吃過悶虧。

從過往的案例分析張淑晶的坑殺手法,首先是「巧立名目」,當房客住進去後,張淑晶就開始要求如門卡、鑰匙、沙發套等物品都要收取高額押金,更在簽約後才說租金不含門卡鑰匙等費用,要求房客補上差額。

第二,在合約中加上不平等條約,像是提前解約要付4個月租金當違約金、房客不接電話要沒收押金,或是要退租時加裝家具必須賠償設備金額,再加10萬元賠償金,有時租客在閱讀租約時,也不太容易分辨出是否為不合理條約,或是沒詳閱合約就傻傻簽了,落入惡房東的圈套中。

第三,除了不平等條約外,張淑晶更會在合約上動手腳,以「AB約」的方式欺瞞租客,或用各種藉口迴避,不給完整的契約書,事後再偷偷更改抽換內容,也不會在契約上蓋騎縫章,甚至連打官司時,都敢私自變更合約。

第四,「廣告不實」,2015年整起事件爆發時,張淑晶為了自清,曾讓電視節目單位去拍攝房間內的擺設,雖然看起來美侖美煥,但有房客指出,實際上是以廉價裝潢、舊家具來佯裝全新,用租屋網站上的美照吸引租客。

第五,房客入住張淑晶所出租的房子後,若發現其中有問題想解約,張淑晶便開始不接電話,甚至帶新房客看房、斷電等手段,讓房客加深想解約的念頭,再提出高額違約金,逼租客接受,有些租客擔心走法律程序曠日費時,就這樣默默承受。

租屋眉角多,民眾也難保自己不會碰上類似狀況,不過,也因為張淑晶的「惡房東」聲名遠播,才讓社會大眾開始注意起租屋市場中,房東與房客常處於不對等的關係,但民眾還是可以透過一些方法自保,避免掉不必要的糾紛。

「魔鬼藏在細節裡」看房簽約注意5大重點

屋比趨勢研究中心總監陳傑鳴指出,張淑晶的案例相當極端,雖然民眾不見得會碰到這麼誇張的案例,但或多或少可能會有雷同的狀況,因此民眾若想避免租屋後,與房東發生糾紛,最好的方式就是在看房時、簽約前就睜大眼睛看清楚,因為「魔鬼藏在細節裡」。

陳傑鳴也從張淑晶的例子裡整理出五大「租客不可不知的必修重點」,提醒租屋族在看房、簽約時可注意的方向,若在簽約時,合約條文夠充足完善,至少發生糾紛的機會減少,租屋族也能在法律上多一層保障,住得更安心。

第一,看房時一定要確認房東身份,且一定要看到本人,因為不少租屋糾紛都是二房東與房客間產生的,為了避免法律關係變複雜,因此若可以應盡量避免向二房東租屋。建議租客在租屋前可以向房東要求出示房屋所有權狀或房屋稅單並與身分證做比對,證明物件是屋主本人或關係人出租,若是二房東也應請其提出屋主同意轉租的證明。

第二,合約內容絕對要看清楚,就張淑晶與房客簽訂的契約內容,會發現有些條款是不平等合約,但有時租客沒有詳閱每一條,或是在閱讀後沒有察覺怪怪的,就會不小心落入圈套中,給惡房東找麻煩的空間。

因此在簽約時,一定要確保兩份合約相同,有更改時也要兩份同時更改,針對攸關自己權利的條文,千萬要清楚。

第三,與房東間的口頭協議都不算數,一定要白紙黑字才算數,像張淑晶曾多次推翻自己的口頭承諾,對於自己曾對房客說過要更換房間、更換家電,講完後就一概不認帳,若民眾遇到這種情況,在沒有紀錄的情況下恐怕是口說無憑,因此若與房東有什麼協議,都應紀錄於合約上。

第四,檢查房子、裝潢有無異常,因張淑晶曾被爆料照片中漂亮的裝潢其實都是廉價品,甚至還撿回往生者睡過的床墊,讓租屋民眾相當恐慌。

因此對於房子所附的家具、裝潢最好都能細細檢查,交屋時先拍照存證,最好也能在合約中載明房屋修繕的責任,明訂當發生漏水、物品修繕的責任發生時,應歸屬於房客或是房東,以此保障雙方權益,合約中也可附上屋況或各項設施的圖片佐證,未來入住或退租時,才不容易引起爭議。

而不少民眾都會透過租屋網站尋找物件,先從照片、地點及價格等基本資訊篩選資訊,但到現場看房時,若與網路上看到的照片不符合就必須多加留意,房東可能以話術說原本預計要看的房間已經出租,只剩另一間租金較貴的的房間,藉此哄抬價格。

第五,便宜沒好貨,租房子也跟購物一樣,貨比三家不吃虧,但若是太便宜的物件卻可能暗藏風險,因此在租房前最好先了解區域行情,若是房租低於行情過多,恐怕就要小心是否房子存在什麼「看不到的缺陷」,等到住進去發現不對勁,要叫房東修繕時,卻又被不斷推拖。

陳傑鳴也提醒,要確保所承租的物件非凶宅、海砂屋或幅射屋等會危及安全的重大瑕疵,可要求在租約中加註「房屋非凶宅、海砂屋或幅射屋」等解約條款,若有上述情況,則可以此解約。

不過,租房學問大,簽訂合約更有許多「眉角」要兼顧,因此民眾在簽約前可以參考內政部所提供的公版租賃合約,或尋求法律人士的意見,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工商時報201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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