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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不動產 - 房地稅務 | 2019-09-10 | 人氣:828

實現居住正義,台北市長柯文哲今(10)日宣布,單一自住的屋主可享有更低的房屋稅,房屋稅實質稅率從1.2%降至1.0%後,再加碼將率調降至0.6%,最快2020年7月就可實施,民眾於2021年5月繳納房屋稅時,稅額將可再減少,預計嘉惠23萬餘戶。

台北市政府今日召開居住正義2.0記者會,柯文哲強調,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居住正義是指市民在台北市居住安全、舒適、有尊嚴,享有基本生活需求,以實踐憲法第10條保障人民有居住的自由。為落實居住正義,北市府在租稅政策方面,創全國之先,對家戶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給予輕稅,以保障人民基本居住權益。

北市財政局表示,為了逐步實現居住正義的理念,北市訂有短、中、長期稅制改革目標,考量現行房屋稅徵收,中央規定三屋以內的自住房屋適用相同稅率1.2%,北市府認為單一自住者,其稅負宜低,所以自2017年7月1日起,對於位於台北市且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房屋稅實質稅率從1.2%降至1.0%。現在市府加碼,將房屋實質稅率調降至0.6%,讓北市全國單一自住的屋主再享有更低的房屋稅。

另外,針對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公益出租房屋,因其協助政府解決市民及弱勢族群居住需求,市府基於公益性出租輕稅的政策,研議比照單一自住房屋折減其房屋稅基50%。

以上兩項房屋稅政策預計於2019年11月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時提案討論,如獲該會議通過,最快2020年7月就可實施,民眾於2021年5月繳納房屋稅時,稅額將可再減少,預計嘉惠23萬餘戶。

財政局指出,在中期規劃部分,針對持有多屋者,北市目前已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對持有四戶以上或非自住房屋者在最高稅率限額下採差別稅率,適度提高房屋持有成本;未來除繼續保障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給予最低稅率0.6%外,並建議中央將現行規定自然人持有三屋以內自住房屋稅率1.2%,修正為自然人持有第二戶以上及法人持有住家用房屋,授權地方政府在現行最高稅率3.6%以下,依持有房屋戶數採累進差別稅率,以實現居住正義。

財政局認為,由於重新規定地價期程已由每三年一次調整為每兩年一次,所以北市府已建議中央修法,將房屋標準價格重行評定期程也改為每兩年一次,長期應採取房地合一課徵不動產持有稅,以市價一定比例課徵,無須拆分房地價格,民眾也易於計算,提升行政效率、降低稽徵成本,使稅制合理。

財政局進一步表示,北市府努力建立良好的居住環境,為使屋主活化及利用現有閒置房屋,並使住宅資源能循環利用,照顧更多的民眾,未來將持續推動稅制改革,逐步實現居住正義。

經濟日報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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