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昨(16)日部務會報通過危老條例修正草案,修法共兩重點,第一是將今年5月到期的10%時程獎勵,修正為屆期後降為5%,並逐年遞減,以降低衝擊;第二是新增規模獎勵,取消合併重建面積限制,鼓勵擴大危老重建規模。
官員表示,修正草案將報行政院審查後,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表示,現行危老條例規定,條例施行三年內,申請重建計畫可給予10%容積獎勵。由於獎勵將於今年5月到期,外界希望檢討、延長的聲音不斷。加上目前已核准的重建案,僅約近四成申請時程獎勵及危險建築獎勵,若一次取消時程獎勵,恐影響民眾申請意願。
因此,這次危老條例修正草案調整為今年5月時程獎勵屆滿後,先給予基準容積5%獎勵,並逐年減少1個百分點,直到歸零為止,等於有五年緩衝期,鼓勵民眾申請重建。
另外,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申請危老重建案的面積,約有半數以上都是在400平方公尺以下,且小面積案量愈來愈多,為鼓勵危老案件擴大面積,這次修正草案也新增規模獎勵。
官員表示,草案增訂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400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給予基準容積0.5%獎勵。其中加計的鄰地面積,不得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或1,000公尺。
修法並明訂時程獎勵與規模獎勵,兩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與現行時程獎勵的額度上限相同。
此外,內政部指出,依現行規定,鄰地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部分不得合併重建,將使得重建效益受限,或間接造成畸零地或地籍零碎,為利都市土地整體規劃利用,故這次也檢討刪除合併鄰地面積的限制,並基於公平性考量,新增規定合併鄰地超過一定面積範圍的部分,將不適用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的規定。
內政部表示,危老條例修法將在近期函報行政院審查後,送立法院審議,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
經濟日報20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