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前天發布修正土地登記規則,未來「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將不再公開所有權人完整住址資料。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內政部修法除了配合個資法上路,其實也接獲不少民眾投訴,檢舉房仲私下調閱謄本得知個人名下不動產,甚至會打電話騷擾;目前先隱匿屋主地址和身分證字號,下一步將再隱匿房屋異動狀況。
過去除了屋主、代理人以外,任何人都可申請第二類謄本。由於第二類謄本記載房屋的地籍、權狀內容、貸款金額、異動及屋主地址等資料,不少仲介透過申請第二類謄本,得知屋主動向,進而促進買賣成交。
內政部前天修正土地登記規則第二十四條之一等相關條文,明令未來除屋主、代理人或利害關係人,其他人將無法透過調閱第二類謄本得知屋主現行地址及身分證字號,房屋地籍、權狀、貸款金額、異動等資訊目前則仍被揭露。
仲介公會昨天發文批評,指各先進國家都公開謄本資料,內政部卻隱匿屋主資料,嚴重違反民法公示原則,不利房市透明化。有仲介私下表示,也許是因為今年選舉開打,各候選人名下不動產都被人「起底」,加上有錢、有力人士也不願意買賣不動產資訊曝光,政府只好加快封鎖相關資訊。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說,之前曾與內政部溝通,也曾訂定論理規範,要求所有仲介晚上九點後不擾民、不得隨意騷擾屋主,違者依法處罰六萬至三十萬元,目前各大仲介都相當配合,不可能再出現亂槍打鳥等騷擾動作。
他表示,內政部將第二類謄本的屋主地址封鎖,對仲介來說,未來無論開發物件,或尋找屋主地難度都大幅提升,目前歐、美、日本等先進國家謄本資訊幾乎公開透明,政府此舉等於走倒退路,特意封鎖個人不動產資訊,替房市資訊透明化進程關了一道門。
第一類VS.第二類謄本
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分為第一類謄本及第二類謄本,第一類謄本只能本人或代理人申請,所有登記資料一覽無遺,包括所有權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住址、土地建物面積等現況及該土地建物借貸狀況。
第二類謄本任何人均可申請,內容包括住址、土地建物借貸狀況等個人資料,只要知道土地、建物地段、地號即可申請。除了到各地政事務所申請外,也可向中華電信申請帳號,自行上網下載列印。
聯合報20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