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20日通過「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以彈性且合理計算土地租金,以貼近市場行情,加速招商引資。本案主要針對高雄新市鎮土地租金過高問題,希望能促進當地發展,但未來包括林口A7、淡海新市鎮都能一體適用。
內政部修法中,土地年租金將原本不得低於新市鎮開發總成本所估定地價之一定比率,修正為不動產估價師所估定土地市價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五計算。地上權權利金部分,原本不得低於新市鎮開發總成本所估定地價30%,修正為不得低於不動產估價師所估定土地市價的30%。
以高雄新市鎮第一期產業專用區為例,土地年租金從修正前的1億529萬元,修正後調降為502萬元至2,513萬元間,提高有意投資開發者意願。
目前營建署掌管的三大新市鎮包括淡海、林口A7、高雄。淡海跟高雄新市鎮分別有25公頃左右的公有土地閒置。官員指出,高雄新市鎮因為過去採用開發成本的千分之18計算土地租金,造成租金往往超過上億元,遠高過市場行情,屬於特殊案例,因此希望透過這次修法降低土地租金,促進高雄新市鎮的發展。
官員也表示,未來希望以標租取代標售,公有土地出租後,產權仍在政府手上,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雖然調降租金,但還是要收取一筆權利金。未來三個新市鎮的公有土地,都能比照新法來計算租金,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後,預計兩周內公告實施。
工商時報202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