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研議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紀人完成正式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後30日內,必須完成申報實價登錄,然而建商若自建自售,則不在管轄範圍,引爆實價登錄的大黑洞!不但形同「一國兩制」,還讓建商成為實價登錄制度下的死角。
內政部日前研議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納入預售屋簽訂買賣契約後30天內,經紀人必須向主管機關登錄成交價格;但如此的修法方向,是管 人、不管事,規範到內政部地政局管轄範圍內的不動產經紀人、卻規範不到內政部營建署管轄範圍內的建商和不動產開發業。此舉已導致建商和代銷業雙方面臨這半 世紀以來最嚴重、最緊張的對峙局面,建商依然是實價登錄制度下唯一可以逍遙法外、無法可管的行業。
最近檯面下已產生很多亂象,建商在無法可管、可以大鑽漏洞之下,建商可能不再委託代銷業者,儘量自售預售屋,拖長完工登錄時間,讓實價不曝光;或 矮化代銷地位、只作純企劃,甚至還有建商乾脆讓代銷業者印上自己公司的名片、繼續賣自家預售屋,以為就此可以規避預售屋實價登錄的責任。
代銷業者炮轟,內政部如此草率修法、只作半套,讓不法建商有可趁之機、成為漏網之魚。據悉,目前全台灣建商和不動產開發業者家數,大致在1萬多 家,每年公開上市的預售屋銷售總額,高達1.5兆元!可是,全台灣不動產代銷經紀公司(代銷公司)家數,只有902家,要扛下龐大預售屋市場的實價登錄重 責大任,代銷業也有難言之隱。
新聯陽實業董事長、台北市不動產代銷公會副理事長王志祥主張,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全面實價登錄,已是世界潮流,代銷業完全配合政府政策,而且 建商實在沒有必要去排斥,應坦然接受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因此政府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納入預售屋交易價格之前,不應只作半套。
信義房屋代銷事業研展組經理楊國昌表示,近月來房市很多潛在客戶不諱言因為政府要推動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而產生觀望心態,想先查詢實價之後再進 場;不過,現階段還有很多漏洞,需要補強,因此建議政府最好邀集業界、專家,深入了解預售屋交易流程,並暫緩實施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除非配套完善、週 延,否則不宜倉促實施。
工商時報20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