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稅局表示,扣繳義務人在給付所得時,應注意在時間內扣取以及繳納稅款,並辦理憑單申報,以免受罰。官員表示,近日營業人陳先生向房東租房,卻沒有按租金扣繳率扣繳稅款,雖然房東依規申報該筆租賃所得,並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不過陳先生仍遭處罰。
國稅局表示,扣繳義務人依《所得稅法》規定負有扣取、繳納稅款及申報、填發扣繳憑單(適用免填發憑單規定者除外)的義務,違反扣繳義務,依規定除了通知扣繳義務人,在期限內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的稅款,以及補報扣繳憑單外,並按未扣的稅額處一倍以下罰鍰;扣繳義務人如果未在期限內補繳稅款,或未按實補報扣繳憑單,則按應扣的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
國稅局舉例,陳先生為早餐店負責人也就是扣繳義務人,陳先生每次給付租金時,未依法扣繳稅款,即使所得人(房東)已將租金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不用再由扣繳義務人補繳扣繳稅款,不過陳先生違反扣繳義務仍會被處罰。
經濟日報20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