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餘屋賣愈久、囤房稅愈重。依財政部內部課徵參考基準,一年以內餘屋適用下限稅率2%,但超過五年以上未賣出,則適用最高稅率4.8%。
相關人士表示,財政部這樣的稅率設計,主要是希望建商「久賣未果」就應該「降價求售」,以免被課徵高稅率。
根據財政部設計的課徵參考基準,建商餘屋稅率依持有時間訂定五大級距,全台一體適用,即不同於一般民眾囤房稅主要隨持有數和地點不同,建商的標準就是持有時間。
其中,一年以內餘屋擬適用下限稅率2%;超過一年、未滿兩年餘屋適用稅率2.8%;超過兩年、四年以內適用稅率3.6%;超過四年、未滿五年適用稅率4.2%;超過五年則將被課徵上限稅率4.8%。
工商時報202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