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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 房地新訊 | 2014-08-07 | 人氣:1418

自選3戶申報自住 2個月內回覆

財政部提高非自住屋房屋稅率至1.5~3.6%,自住屋維持1.2%不變,7月1日起生效,財政部昨宣布8月10日前會發函給擁有4戶以上房屋的納稅義務人,請他們自己申報哪3戶適用自住屋稅率,並於2個月內回覆。


日前立院三讀通過房屋稅修法,每一納稅申報戶的自住屋總戶數上限3戶,財政部昨宣布8月10日前發輔導函,註明不動產公告現值,民眾可依此計算未來可能需要繳納的房屋稅金。


各縣市對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方案尚未出爐,財政部科長柯佳蓉建議,民眾可先以1.5%稅率設算,找出最有利的申報方式。

 

持逾4戶有13.8萬人

持有4戶以上房屋,通知函已列好名下所有房屋地址、座落地與現值資訊,民眾只要勾選自住屋即可。財政部調查,全國持有4戶或以上者有13.8萬人,屋數共70萬間。


柯佳蓉表示,民眾依照房屋公告現值,乘上新稅率後就是需繳稅金。台北市公告現值較高,選擇台北市房子當自住屋較有利。若未來各縣市非自用房屋稅率出爐,民眾試算發現原本申報方式並非最有利,明年3月前可重申請調整。


民眾申報自住屋時,須符合3規範:房屋無出租使用、供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會計師表示,持有多戶房屋的民眾,可挑選房屋評定現值較高的房子為自住屋,可少繳一點稅。

隱瞞出租將要求補稅

台北市規劃持有非自住屋2戶以下房屋稅為2.4%,3戶以上房屋稅3.6%,但仍須等台北市議會通過。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說,日前公布台北戶最多房的人有59棟,房屋稅才18萬多,就算全部提高3倍至3.6%,平均1戶的房屋稅仍不到1萬元。


而7月1日後買賣房屋的民眾,因交割時就要繳納房屋稅,若其交易不動產申報為非自住屋,可暫時將先以1.5%計算房屋稅金。


若最終所在縣市將非自住房屋稅率調高到1.5%以上,財政部將交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是否補課徵稅金,譬如說若某縣市將非自用房屋稅率調高至2%,其縣市政府可決定是否要補追差額0.5%的稅金。


官員也提醒持名下有3戶房屋的民眾,應該誠實報稅,若出租或無自住事實,必須申報非自住屋稅率,以免日後被要求補稅。

蘋果日報2014/7/17


【非自住房屋稅調高注意事項】

財政部發函給4戶以上民眾
●8/10前發函給4戶以上民眾,自行勾選哪3戶為自住屋
●2個月內回覆
●明年3月前可更改

 

名下擁3戶屋民眾
●雖不查,但須誠實申報
●若有出租或沒有居住事實,須以非自住屋稅率計算

 

自住屋定義
●房屋無出租使用
●須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新稅率
●非自住屋1.5~3.6%
●自住屋1.2%不變
●今年7/1起生效、明年5月繳納

 

台北市非自住屋稅率(市議會尚未通過)
●非自住屋2戶以下稅率2.4%
●非自住屋3戶以上稅率3.6%

 

4戶以上民眾
●全台持4戶以上有13.8萬人,共70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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