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在今年2月發布「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下修豪宅認定標準,,針對個人出售2014年前取得房屋,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門檻者定義,予以擴大。
在財政部定義上, 台北市過去是指交易金額逾7千萬元,本次修正為6千萬元;新北自6千萬元下修至4千萬元;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自4千萬元降至3千萬元,其他地區則是2千萬。
由於房地合一稅新制是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30天內申報,而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舊制」則是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若去年有賣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總價房屋,今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稅金將有所調整。
永慶房產集團在「第二季趨勢報告中」特別說明表示,屋齡8~20年的電梯大樓或透天,因為房屋評定現值高,衝擊較大,但若屋齡超過30年以上,因殘值低,不管是大樓還是透天,衝擊都小;若是公寓產品,除非是雙北1樓物件才有機會超過高價房屋門檻,不然影響也都不大。
永慶房產集團業務部總經理葉凌淇舉例,以新竹市北區一間屋齡9.5年的透天厝來看,交易總價為3700萬元,此次新竹豪宅線由總價4000萬元下修到3000萬元,將讓財產交易所得額調漲259.9%,所得額由原本的25.4萬元,增加到91.5萬元。
另外像是新北市板橋區屋齡12.9年的電梯大樓,成交金額4080萬元,新北市豪宅線自6千萬元下修至4千萬元,剛好跨過門檻,交易所得額從92萬多調漲至218萬多,漲幅高達135.5%。
不過,同樣是新北市的新莊區屋齡44.7年透天厝,交易總額4700萬,即使也超過4000萬豪宅線門檻,但因為房屋殘值低,換算新制所得額為23.2萬,還比舊制的23.8萬,少了2.3%。
自由地產2024/4/24